English

虹桥垮塌事故第二案今日公审

1999-04-0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刘希全 我有话说

本报重庆3月31日电(记者刘希全)对重庆市綦江县虹桥垮塌案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指控,对总共13个被告人分两案审理。第一案涉及林世元等5名被告,他们涉嫌犯有受贿、玩忽职守罪,法院已于3月26日和27日公开审理。第二案涉及8名被告,将于4月1日至3日公开审理。

第二案中,被告人李孟泽、费上利、段浩、夏福林、阎珂在虹桥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邀约无施工资质的人员非法挂靠,组织承建虹桥工程,或串通作假骗取合格检测报告,他们涉嫌犯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告人刘泽钧、胡开明在无生产能力又无技术条件的情况下,承揽虹桥主要构件主拱钢管的供货业务,他们不按规范和图纸要求组织生产,当发现主拱钢管不合格时,又弄虚作假,使不合格产品交付使用,给虹桥工程留下严重质量隐患,涉嫌犯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被告人王远凯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刘泽钧支付的2万元加工费,采用收入不入帐的手段,据为己有,涉嫌犯有职务侵占罪。

对4月3日上午和下午的庭审,中央电视台将进行直播。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